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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成人函授生学籍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0-10-26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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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函授生学籍管理规定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我校成人函授生的学籍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学校和成人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成人教育管理体制和“线上网教+线下面授”学习模式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入学和注册

第一条 我校成人函授新生按照河南省招生计划和有关招生规定,通过统一入学考试择优录取。

第二条 新生须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到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或校外教学站(点)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并交纳学费及相关费用。新生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必须由本人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任职单位的证明,向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或校外教学站()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者给予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凡属营私舞弊入学者,一经查实,除取消学籍外,并建议所在单位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凡取得学籍的成人学生,均建立学籍挡案(学籍挡案包括学生入学登记表、学习期间的奖励或处分、休学、复学、转学、转专业、退学、取消学籍的有关材料及记载、操行评定、毕业生资格审查表等),在毕业时交所在单位存档。

第四条 每学年开学或面授期间,学生必须到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或校外教学站(点)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并交纳下一学年学费。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必须向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或校外教学站(点)申请缓办。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取消学籍。报到注册工作结束后,各校外教学站(点)应将报到注册的情况和未报到学员名单及时报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

第五条 凡取得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不得再报考其它学校,不能有双重学籍。

二、学制与学习年限

第六条 我校成人专科标准学制为两年半。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在规定的学制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办理毕业手续的时间可以推迟一年。学习时间超过四年的按结业处理。不允许提前毕业。

三、成绩考核与记载办法

第七条 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线上网络学习、线下面授学习和考核,考核成绩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八条 学生的成绩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方式分为网上考试和笔试,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成绩可采用五级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分。学生所学课程的总成绩,由考试、面授考勤和作业等综合加以评定。学生课程成绩不合格的需进行补考或重修,补考在下学期开学初进行,重修原则上随下一个年级同堂学习考试。

四、免修与学分互认

第九条  对通过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层次的课程考核的学生,须于开课前持本人申请并附上加盖原教学单位公章的有关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由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院长审核批准,方可免修。免修课程的成绩以原考试成绩计。 

第十条 每学期免修课程门数最多不得超过本学期开设课程的2/3。实验、实习和实训等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得免修。

第十一条 学校逐步实行学分制。对通过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层次的课程考核的学习成绩予以互认。经学校成人教育教学委员会认定的特殊企业、行业开设的专业技能课程和实验实操等,允许与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进行更换,所取得的学分成绩予以互认。学生学习期间因工作调动转入我校的成人学生在外地同类或高一层次高校所取得同类专业课程及相近课程的学习成绩予以互认。

五、考勤和请假

第十二条 学生因故不能进行网络学习或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面授,须提前由本人书面申请,任职单位证明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向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或校外教学站(点)办理请假手续,经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或校外教学站(点)批准后,分别作事假、病假、公假等处理。否则,以旷课论处。

第十三条 对于因故请假不能进行网络学习或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面授的成教学生,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或校外教学站(点)要严格控制,根据不同情况审批,保证网络学习及面授出勤率达90%以上。

第十四条 学生因病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试时,须在考试前由本人书面申请,任职单位证明(患病应有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经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或校外教学站(点)批准,可以缓考。未经请假或未批准而擅自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论处。

六、转学、转站及转专业

第十五条 学生因工作调动,新任职地区设有同性质学校并有相同专业、年级的成人教育,经本人联系,该校同意接收,并经学校批准后,可以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程序办理转学手续。

第十六条 学生因工作调动可以转站。转站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任职单位证明,转出转入的双方校外教学站(点)同意,报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批准后办理。

第十七条 学生学习期间一般不得转专业。因特殊情况(第一学年六月份之前),由本人书面申请,报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批准后方可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程序办理转专业手续。文科与理科的专业不能互转;国控与非国控专业不能互转,艺术、体育与其他专业不能互转。

七、休学和复学

第十八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休学:

(一)因病、因工作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

 () 因某种特殊原因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第十九条 休学期为一年。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学校保留其学籍。

第二十条 学生因病因工作需要休学,由本人书面申请,任职单位证明(因病修学还需要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书),需经校本部班主任或校外教学站(点)审查,报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批准方可休学。

第二十一条 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在休学期满前一个月,凭本人书面申请、休学证明、任职单位证明(因病修学的需要县级以上医院的复查诊断书)向班主任或函授教学站(点)申请复学,经班主任或校外教学站(点)签署意见,报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批准方可;

(二)复学的学生一般编入同专业的下一个年级学习;

(三)休学期间,不得报考其它学校。如有报考者,取消其学籍;

(四)休学者一律不退学费和教材费。

八、升级和退学

第二十二条 学生学完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试考核全部及格或有一门课程不及格者,可升级。

第二十三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作自动退学处理。自动退学者取消学籍,不给予任何证明。

(一)未办理任何手续,自动停学者;

(二)超过学校规定期限而又无正当事由不办理注册手续者;

(三)休学期满,不按期办理复学手续者;

(四)无故一学期不参加面授者;

(五)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自不参加考试达两门(含两门)以上者;

(六)本人申请退学者。

第二十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

(一)学生因违反学校纪律,达到勒令退学处分的;

(二)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伤病复查不合格者;或者复学无原专业,本人又不愿学其它相近专业者;

(三)第二次达到必须留(降)级规定者;

(四)双重学籍者;

(五)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者;

(六)学习期间补考仍有四门(含四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

(七)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第二十五条 课程门数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凡一门课程分几个学期讲授而且每个学期都进行考核的,每学期均按一门课程计算;

(二)凡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种实践教学环节,单独进行考核的,各按一门课程计算;

(三)毕业实习按一门课程计算。

第二十六条 对学生的退学处理,经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院长签字,主管校长批准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同时由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通知学生和其任职单位并报送原所在班或校外教学站(点)。

九、学籍信息修改

第二十七条 学生学籍信息均以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中信息为准。

第二十八条 如果确与本人信息有误,学校将按照教育厅学生处的有关规定由学生提供相关材料报教育厅学生处备案审核批准后,方可修改。

十、奖励、处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遵守规章制度,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全面完成学习任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表扬奖励:

(一)积极努力自学,认真完成作业,学习成绩较好者,由班主任或校外教学站(点)口头或书面形式表扬;

(二)学习成绩优秀,且政治思想,工作表现良好者,可以评为校外教学站(点)优秀学生,校外教学站(点)优秀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

(三)品学兼优、工作成绩优异者,可评为校优秀学生,由学校发给优秀学生证书。校优秀学生在毕业时评选一次。

第三十条 对严重违反校纪的学生,经核实情况后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

第三十一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一)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行为,情节严重者;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者;破坏安定团结者;

(二)违反国家政策法令,触犯国家刑律构成犯罪者;

(三)破坏、盗窃国家、集体和私人财产造成严重损失者;

(四)受到任职单位开除公职处分者;

(五)受留校察看处分期间无明显悔过者;

(六)违反校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者。

第三十二条 处分的审批权:警告由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或校外教学站(点)批准,报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备案;严惩警告、记过由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或校外教学站(点)提出书面报告,由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批准;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由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或校外教学站(点)提出书面报告,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审查,报学校批准。

第三十三条 对成教学生的奖励与处分,均归入本人学籍档案,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任职单位。

第三十四条 违反校纪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成教学生,认识态度好,确有悔改表现并有较大进步的,在毕业前经过批准予以撤销处分。撤销处分后有关材料从学籍档案中取出。

十一、毕业、结业、肄业

第三十五条 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总评成绩全部及格,并经任职单位审查鉴定思想品德和工作表现合格者,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第三十六条 学习期满受处分而未撤销的学生作结业处理。在结业后一年内,确实有悔改表现,并有较大进步的,由本人书面申请,任职单位证明,报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或校外教学站(点)备案,由学校批准后,随下一年办理毕业证书。

第三十七条 学生虽学习期满,但有13门课程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按结业办理,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一年内经补考成绩合格者,随下一年办理毕业证书。凡允许在结业后一年内补考的学生,必须在结业后的次年三月向学校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提出书面申请,由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通知补考日期,地点。逾期或补考不及格者,不再安排补考。

第三十八条 学生未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批准中途退学(在校学习及格课程超过教学计划规定课程一半以上),并办妥各种手续,由本人书面申请,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或校外教学站(点)签署意见,报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学校批准后发给肄业证书。

十二、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适用于成教专科学生。

第四十条 本《规定》解释权属学校授权的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官网。